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Connor 元宇宙概念股 2023-01-06 87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7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78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73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22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38,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9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79元/股、最低价为13.78元/股,回购均价为16.15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2,445.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238,700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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