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泰立涂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太仓市泰立涂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处罚
11月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5第12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太仓市泰立涂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江苏苏州)
太仓市泰立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14日,法定代表人汤振荣,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化工二区内(华苏路以北、玖龙路以西)。(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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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9 15:35:37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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